12月24日,上交所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5号——公司债券受托管理》,积极引导受托管理人发挥主动信用管理功能。《指南》首次将信用管理的理念贯穿债券产品的全生命周期,再次强调了公司债券以信用为生命线的特征,还设专章鼓励支持主动信用管理工作,引领受托管理人角色转变,带来行业新气象,同时细化了券商在受托业务实践中信用监测、信息披露、持有人会议等工作环节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何昕怡)12月24日,上交所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5号——公司债券受托管理》(下称“《指南》”),积极引导受托管理人发挥主动信用管理功能。《指南》首次将信用管理的理念贯穿债券产品的全生命周期,再次强调了公司债券以信用为生命线的特征,还设专章鼓励支持主动信用管理工作,引领受托管理人角色转